学生考级通知
一、 考级总则和管理:
1、考级总则:艺术考级必须以普及艺术教育、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,遵循艺术教育规律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和自愿应试的原则。使用“中国舞蹈考级”教材的单位,由持有中国舞蹈家协会考级师资证书的教师完成教学内容后,方能参加考级办公室或定点考试单位、指定考场组织的考级活动。
2、考级管理:各地、市考级办公室,必须按照中国舞蹈家协会的考级要求组织艺术考级活动,学生考级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省考级办公室申报,由省考级办公室统一安排,并在考前7个工作日将考级学生名单汇总,制作电子表格,并打印一份,向省考级办公室报送带有学生照片粘贴表的《学生考级登记表》,以此表制作证书。并在考级后2个工作日内,将考生统计表以电子表格形式传至黑龙江考级办公室,核对后统一报送中国舞蹈家协会考级中心。严禁考生家长及授课教师私自篡改考生年龄等与考级有关的手续,如有发现,省考级办公室将追究授课教师的违规责任并上报舞协,取消其舞协注册舞蹈教师资格。
二、考级内容和要求:
1、考级内容:
1-8级:每组考生表演不少于三个所考级别的《中国舞蹈考级》教材组合,考官抽取二个。
9-10级:考生表演由授课教师编创、改编的不少于3分钟的舞蹈内容。必须持有8级证书才能报考9级(独舞考试),必须持有9级证书才能报考10级(群舞考试),9级,10级必须有表演服装,每级再见曲不允许参加考级。
2、考生的年龄要求:
一级 | 二级 | 三级 | 四级 | 五级 | 六级 | 七级 | 八级 | 九级 | 十级 |
4周岁以上 | 5周岁以上 | 6周岁以上 | 7周岁以上 | 8周岁以上 | 9周岁以上 | 10周岁以上 | 11周岁以上 | 12周岁以上 | 13周岁以上 |
注:(1)考生年龄大于规定年龄不受限制,小于规定年龄则必须降低级别。
(2)考生必须按年龄按级别逐级考级,(例如:报考二级的考生需持有一级的证书复印件,以此类推),每年度每学员只限考一个级别。
(3)考生年龄小于规定年龄,且舞蹈水平具备考级要求的,可以参加考级,但年龄最多不允许超过六个月。
3、每组考生应统一服装,不要佩戴饰物,女学员须结扎头发;每组考生须配戴考号,每组考生6-8人。如一组考生人数不足,可由其他考生替补位置,替补考生不佩戴考号。
4、考生必须尊重考官,进入考场站好位置后需问老师好,并报出自己的考号和姓名,退场时需说老师再见。
5、每批考生的名单应附授课教师“中国舞蹈考级”师资证书复印件,不具备此资质不能推荐考生参加考级。
6、考场内谢绝参观、拍照、录像等,保持考场安静有序,除考官和负责播放音乐的老师外,其他人员应离开考场。
三、考场设置与布置:
考级现场应配备考官桌一张和两把椅子,桌子上应覆盖桌布。考场应设置(中国舞蹈家协会“中国舞蹈考级”考场)横幅。
四、考场秩序和组织:
1、考场门口应有教师维持秩序,每组考生进入考场要有教师带领,当一组考生考级时,另一组考生应进入考场在场内列队等候。
2、1-3级考生年龄较小,授课教师可陪同学生进入考场并协助组织考级。
3、考生需佩带考号,根据考试级别的要求,完成指定的考试内容。
五、收费标准:
根据文化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-会《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文教科发[2003]52号的规定,《中国舞蹈考级》学生考试收费标准如下:
专 业 级 别 | 报名费 | 考试费 | 证书费 | 考级组织费 | 合计 |
一级 | 10 | 48 | 15 | 60 | 133 |
二级 | 10 | 48 | 15 | 60 | 133 |
三级 | 10 | 48 | 15 | 60 | 133 |
四级 | 10 | 60 | 15 | 60 | 145 |
五级 | 10 | 60 | 15 | 60 | 145 |
六级 | 10 | 72 | 15 | 60 | 157 |
七级 | 10 | 72 | 15 | 60 | 157 |
八级 | 10 | 84 | 15 | 60 | 169 |
九级 | 10 | 96 | 15 | 60 | 1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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